离婚的程序有:
1、行政程序,也就是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确定双方是否自愿、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得到适当处理后,依法允许或不允许登记,允许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也就是一方要求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调停成功的,撤销诉讼处理,调停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停书,协商离婚调停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允许离婚或者不允许离婚的判决。
离婚诉讼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在我国的一般程序:包括当事人到人民法院向法院起诉。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4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