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一方死亡儿女能继承房子吗
当父母中的任何一方离世之后,其合法子女均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益,属于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
无论遗属中的哪一方依然健在,此项继承权利都不应受到任何影响或剥夺。
在进行遗产分配处理时,需首先将属于遗属内仅剩一方配偶的那份夫妻共有财产单独划分出来,然后再依据法定程序对余下的全部财产进行份额界定与处置。
如此,便可确保只有死者那一份才能够作为遗产由各法定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放弃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关于房产放弃继承后的过户流程是否需进行公证,实际上,公证手续在这方面是尊重当事人自我选择的意愿,即您只需通过书写相关文字表达出清晰的遗弃遗产之意向与意愿,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考虑到今后可能会出现的不必要纷争,完成公证或许能为其提供更为充分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至于涉及的相关费用问题,具体的计费标准将根据遗产价值的高低相应浮动,您可前往当地公证机构咨询并了解详细的收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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