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徐老太想要装修一套老房子,在经过一番比较后,觉得某装潢公司的报价比较符合她要求,遂与该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但是,没想到开工后,装潢公司要求调整施工项目,在结算的时候,消费者要多支付约4千元费用,几番交涉不成的情况下,只得求助消保委。
在长宁区消保委调解中,双方纠纷主要集中在两个地方:一是预算该报不报,在预算中漏掉一些项目费用,如电线之类的报价都是为零,等到结算的时候,消费者只能接受高价;二是隐瞒实情,消费者预算时打算安装塑钢门,装潢公司人员却建议消费者安装木门,因为木门比塑钢门便宜,事实上一扇木门的价格确实比塑钢门便宜,但安装好的木门还需要油漆等工艺,最后总价远比塑钢门高。
最后,在消保委的调解下,公司优惠消费者1300多元,并承诺在消费者不增加项目的前提下不收取额外费用。
消保委建议消费者:一是找正规注册经营的装潢公司,千万不要贪图马路游击队的便宜;第二,在签订合同之前,审核预算的时候尽量仔细,可能的话邀请专业或有经验的人士把关;第三,可要求装潢公司在合同中明确不增加预算的前提下,保证预算效果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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