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职务的主体是谁
时间:2023-03-09 10:52:40 4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

一、侵占罪和盗窃罪有什么区别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如下:

1、侵占罪是绝对的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而盗窃罪是公诉案件;

2、盗窃罪是将别人占有或者所有的财物变为自己占有,行为模式是破坏别人的占有,并建立自己的占有;而侵占罪是将自己本来就合法占有的财物变为自己所有,行为模式仅仅是建立自己的所有。

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3、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二、以权谋私是不是职务侵占罪

以权谋私是职务侵占罪的一个条件,但是以权谋私并不必然构成职务侵占罪。简单来说,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求:(一)主体上是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若为国家工作人员则构成贪污罪)。(二)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也即是通常意义上的“以权谋私”,即利用管理型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但不包括利用职务受贿行为,否则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三、事后分利算不算职务侵占行为

看是否符合职务侵占条件。

一、客体要件。

犯罪对象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

三、主要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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