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注意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事项有哪些
需要注意的二手房买卖纠纷事项有:
1.房价上涨,卖家毁约引起纠纷;
2.卖家隐瞒房子的真实情况,房源问题引起纠纷;
3.买家贷款出现问题,造成付款困难引起纠纷;
4.税费计算错误,缴税引起纠纷;
5.物业交验与户口迁出,未按约定引起纠纷;
6.房屋不能按时交接、房款不能及时支付,逾期引起纠纷。
二、二手房买卖是否有必要公证
对二手房买卖是否有必要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公证法规定,二手房买卖是否要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二手房买卖需要配偶同意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的的所有权形式是公有,而出售共同房屋时,是需要配偶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全文7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