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借款行为发生时并未留下任何书面凭据或其他相关证据,然而当债权方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并遭到其明确拒绝,甚至被对方拉入通讯录的黑名单中时,仍有法律途径可以求助。
此时,债权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定债务人履行清偿债务的法定义务。
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若债务人依然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债权方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届时,法院将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查封及公开拍卖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等等,以确保债权方的合法权益得以最终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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