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相关法律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相关法律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只要是事实婚姻,那么国家法律承认其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如果不是事实婚姻,那么就属于同居关系,只能按照一般处理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来分得应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但是事实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
一、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区别?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权利不同,事实婚姻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夫妻,比如一方去世,另一方享有继承权,而非法同居没有继承权;
2、向法院起诉离婚时,事实婚姻既可以调解,也可以判决,既可以调解判决和解,也可以调解判决离婚,对待非法同居,法院将裁定解除同居关系;
3、关于财产关系,事实婚姻适用相关规定,即有约定的,未约定的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共同所有。
二、事实婚姻和同居的联系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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