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物权自什么时消灭
时间:2023-06-29 11:34:21 1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出现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的,房屋的物权自房屋灭失时即事实行为成就时消灭

一、房屋过户过户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卖房过户的时候需要注意核实房屋的实际状况,了解房屋的自然情况,多观察房屋瑕疵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同时需要了解想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二、村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按照1:1的产权置换(如被拆迁人的房屋100平方米,征收房屋人(征收单位)应赔偿100平方米房屋。

三、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房产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必要的条件,如果符合其他规定的,该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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