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被羁押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但是需要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不可以抵扣刑期,不算在刑期里面。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被羁押的,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不可以抵扣刑期,不算在刑期里面。
刑法规定:取保候审可否抵扣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被判处刑罚。因此,取保候审不能抵扣刑期。同时,《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也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不能被羁押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折抵刑期。因此,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都不能抵扣刑期。
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羁押期间也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但是,羁押不包括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间。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也不能被羁押,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也不得折抵刑期。因此,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不能抵扣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