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五)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八)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九)符合本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一、民法典的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有哪些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的设立程序】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二)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区别。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三)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全文9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