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人到家里闹受害者是可以报警的,让警方对追讨人进行处罚。讨债诉讼时效超过了是可以要求对方还债的,但会丧失胜诉权,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是可以重新计算的。
一、讨债人到家里闹怎么办
讨债人到家里闹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对追讨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讨债诉讼时效超过了怎么办
讨债诉讼时效超过了可以催告债务人还款。超过诉讼时效意味着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如果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中断事由,则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此时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讨债公司上门讨债可以报警吗
催债公司上门如果存在暴力殴打、拘禁、侮辱威胁等情况,那么是可以报警的。但如果催收人员只是上门催债,不存在一些暴力行为,那么这只能算是经济纠纷,报警是没有用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n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n(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n(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n(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n(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n(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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