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别人家门口,妨碍了他人的正常通行,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违法停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交警会口头警告并劝其离开,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交警可处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也可以拖移机动车,但不扣分。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这里的“规定地点”包括停车场,也包括临时停车泊位。原则上,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是禁止的,但是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划定的停车泊位上可以停放。
一、违章停车会被怎样处罚
违章停车的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
二、路边限行停车超时怎么处罚?
在禁停路段停车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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