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收养人要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受理申请,再经过明天的审查核实后,会进一步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经过审核批准后,就可以办理收养手续了。如果被收养人是属于已经登记的常住户口,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会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其户口。如果被收养人数未落常住户口,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凭借《收养证》和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去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婴儿上户口了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儿更改名字需要的手续是: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新生孩子已经上户口,想改名字需要提供宝宝出生证明原件,监护人相关资料到宝宝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全文5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