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四种证明文件,可以确定受害者在遭受意外伤害后需要支付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基于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并可根据受害者的定残日进行调整。
以下是四种证明文件: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单证明、完税证明以及医院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误工期鉴定报告,这些文件都是误工费所必须的证明。
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
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导致受害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部分或者全部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得到确认后,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误工费等必要的赔偿。
那么,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明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误工费的证明需要包括以下证据:
1. 受害人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证明其误工费收入来源的证据;
2. 受害人在误工期间实际发生的误工费支出凭证,如工资单、工资条、差旅费报销单等;
3. 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证明其因误工受到影响的证据;
4. 受害人的残疾程度、伤情程度等证明其误工对其实际生活、工作、学习等影响的证据;
5. 侵权人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证明其误工费收入来源的证据。
综上所述,误工费需要提供以上证据来证明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侵权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保全,要求侵权人承担误工费等必要的赔偿。
误工费的证明需要包括受害人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来源的证据,实际发生的误工费支出凭证,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证明其因误工受到影响的证据,以及残疾程度、伤情程度等证明其误工对其实际生活、工作、学习等影响的证据。如果侵权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保全,要求侵权人承担误工费等必要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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