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住着洋楼、开着高档轿车的陈某借别人钱却不归还。近日,在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陈某履行了法定的给付义务。
2013年2月初,陈某以做生意缺钱为由向廖某借款9万元,借期2个月。廖某看在多年朋友的份上,当日便借款9万元给陈某,陈向廖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急需用钱的廖某多次找到陈某要求归还借款,但陈某仅归还5.5万元,剩余3.5万元没了下文。无奈之下,廖某把陈某告上防城区法院,并打赢了官司。然而,案件生效后,陈某仍然没有履行归还剩余借款的义务。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官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告知他如果逃避执行的话,法院将对其财产乃至人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戴上紧箍咒的陈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第三天就向廖某归还了3.5万元借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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