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的缴税比例具体有以下五点: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的股份分配方式如下:
1、公司的股份按照其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
2、公司的股份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份分配;
3、公司股东的股份划分,可以由公司股东协议决议确定。股份是股东在公司享受分红的凭据,股东是按照其实际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股东分红的程序是什么
1、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3、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4、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当代的社会,公司的股东在投入一定的资本之后就可以获得公司的分红,当然分红的额度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常情况下是应当按照20%的比例来进行缴纳,企业在进行分红发放的时候,会进行代扣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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