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从上市公司股票中提取资金?
时间:2023-08-18 12:40:09 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票不能用于提取资金,且公司不得收购其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票不能用于提取资金,且公司不得收购其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3. 【核心内容】上市公司股票能用于哪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在以下情形下使用:

1. 收购本公司股份

2. 支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分配股利、转增股本;

4. 进行股权投资;

5. 买卖本公司股票。

因此,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在以上五种情形下使用。

上市公司股票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股票进行一些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票可以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奖励公司员工股份或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股票还可以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支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分配股利、转增股本、进行股权投资或买卖本公司股票。因此,上市公司股票的使用应该谨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新时间:2024-01-21 14:30:16
查看股票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票 最新知识
针对 能否从上市公司股票中提取资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 能否从上市公司股票中提取资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