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是乘车人的话,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这个是运输合同关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二、工作中误伤工友谁负责
1、工作中误伤工友,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中误伤工友,工友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职工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三、交通事故车主和驾驶员谁负责任
交通事故如果是驾驶员造成的应当有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车主造成的就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要是两人之间共同构成的就进行责任的划分,对自己过错的部分进行赔偿。实行的是“谁过错,谁赔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车主因驾驶员执行其职务行为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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