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失的侵权损失有哪些
财产损失的侵权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
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
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身计人间接损失之中,同时,不能在计算间接损失时,再计算受害人的停产损失或误工工资。
二、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不构成刑事犯罪怎么处罚
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需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多少才能立案
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能立案。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
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
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比如造成他人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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