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原告不可以不出庭。如果原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以及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一、诉讼离婚原告是否可以不出庭
诉讼离婚原告不可以不出庭。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诉讼代理,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原告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离婚诉讼原告可以拒绝调解吗
离婚诉讼原告不可以拒绝调解。
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应当先行调解,拒绝调解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n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n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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