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评估费用的收费规定
解读评估费用的收费规定如下:
1.房屋总价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二、房屋评估费用由谁承担
房屋评估费用由购房者承担,评估费用原则上是由交易双方自由协商的,可以约定由买方支付,也可以约定由卖方支付,还可以约定由中介公司从中介费中支付。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评估费大多由买方支付。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三、房屋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说的通俗些,其实就是货比三家,售房者想要对房子做出准确的定价,最基础的办法就是和类似房产进行比较。
2.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是指按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首先要估计房地产在各个时期将要取得的纯收益,然后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纯收益折算到现在,各个时期收益的总和就是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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