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法律援助材料(1)、法律援助申请书(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3)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申请法律援助应当亲自到申请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记录,认真阅读后签字。(三)、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10日前将指定辩护通知书和起诉书副本或者判决书副本送交其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免费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电脑或者手机上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上输入“xx市司法局”,然后点击搜索,进入官网。在司法局首页下面条目栏中,找到“法律援助”进入页面之后,弹出一个窗口,上面有2个选项,勾选“我希望得到法律援助”这项,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新弹出的窗口,内容题目为“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查”,内容为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详细阅读,按规定去办理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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