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上有一个原则,就是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私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你可以从本人所著《离婚完全手册》中查询)
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约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如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该约定无效;
4、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偿还,也可以约定由一人偿还,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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