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怎么办?
起诉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证据材料被运用的。
起诉微信聊天记录提交法院的流程如下:
1、带上有微信记录的手机,手机就相当于一个证据原件;
2、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截图;
3、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微信记录严禁删除,要真实完整。
各项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内容如下:
1、文字聊天记录、语音记录、视频记录;
2、支付、转账、红包的支付转账记录。
因为微信号具有不可更改的特点,所以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法官能够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证据如何认定?
作为证据,需要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这三个特征。
而且只有证据材料同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且经过当庭质证的,才能够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诉讼一般要多久?
债权债务纠纷通常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道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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