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写清楚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2.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等;3.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4.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5.明确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及逾期交房的免责条件。
6、房屋使用性质。
7、违约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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