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给孩子探视权
时间:2023-03-02 15:42:01 1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司法实践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一、不给探视权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让对方探视一般不会被拘留。但是如果拒绝其行使探视权。那么引起对方起诉就有可能会败诉甚至导致抚养权变更。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一)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

(二)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三)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二、离婚怎么争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内容。

(一)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二)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三)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四)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五)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六)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七)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八)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问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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