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被监视居住需要多久解除
六个月解除。一般监视居住是六个月时间,起算时间是按决定之日(公安机关填写日期时一般填次日的时间)。但监视居住期间,被公安机关已送起诉,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时,监视居住就结束了;但如果检察院起诉后,案件送至法院,法官判决后,监视居住也结束了。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三、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一)、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二、执行地点不同;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n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