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需要重点解决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等问题,具体解析如下:
1、区分普宅与否
一套非普宅调低30万,逃税额减少1.8万
如果不区分普宅与非普宅的最低计税标准,并按目前的指导价作为最低计税标准,建国路地区是6989元/平米。王先生如果最终将合同售价调整为7000元/平米,即视为普通住宅,缴纳契税时享受1.5%的优惠。王先生实际缴纳的契税为7000×100×1.5%=10500元,少缴纳了19500元。
如果契税新规区分普宅与非普宅的最低计税标准,并将非普通住宅的最低计税标准定为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9648元/平米),即使王先生最终将合同售价调整为7000元/平米,仍需按9648元/平米的标准缴纳契税。即他需缴纳的契税为9648×100×3%=28944元,比不区分普宅与否时多28944-10500=18444元。
如果契税新规中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最低计税标准予以区分,不但增强了对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征税标准的公平性,也将加大对非普通住宅房产消费者的控制和约束力度。
2、单列二手商品房价
新政后税费增加,二手商品房虚报价格。
从目前来看,税务部门办理二手房交易缴税时没有对二手商品房单独列出,但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同二手商品房价格相比有很大区别。市建委数据显示,去年1-11月,北京全市二手商品住宅买卖价格为4597元/平米,而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买卖价格为4209元/平米,而且局部区域市场中这两者之间的差额更明显。对此,中原地产副总监宫萍认为,应制定单一的二手商品房最低计税价格。
3、缩短更新时间
半年更新期太长,覆盖区域扩至远郊区县。
目前市城建研究中心发布的指导价格每半年更新一次,认为,这个时间相对较长,不能及时反映市场的价格变化。特别是一些交易热点区域,价格变化较大,如果不及时更新,势必会出现区域不公平现象,进而影响到二手房交易市场真实价格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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