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权与购车人姓名的关系
时间:2023-07-06 20:56:14 31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买车的时候写谁的名字车辆不一定就是谁的,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一方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双方协议决定,这种物品归谁,如果是协议达不成的话,那么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而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夫妻买车位写谁名字

车位写谁的名字并不是很重要,只要夫妻两人目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车位即属二人的共同财产。并不会因为车位产权上写一方的名字,就不归属另外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表示: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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