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拘留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会扣留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并且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给予机动车驾驶人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的后果
按照新交法,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按照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号牌,新车需要办理临时牌才能上路。
在遇到类似事件时就可以从容应对了。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牌照如果丢失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否则要受到处罚。车主在平时也要注意保管好车辆,将车辆停在比较安全的地方并加强报警系统,防范车牌被小偷偷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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