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债券现券交易时,常遇到交易日或交割日和债券付息日为同一天的情况,个别结算成员因不清楚上述两个日期的关系,在确定应计利息归属问题时发生差错,为避免此类差错的发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1、债券利息的归属问题与交易日无关,但与交割日有关。
2、在债券本息未分拆的条件下,债券利息归债权登记日日终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簿记系统中规定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营业日,因此,该日日终持有该债券的持有人,享受该债券应计利息。
3、办理债券付息时,以债权登记日日终,有关结算成员在中央债券簿记系统托管账户上记载的该券种余额计算该结算成员的应收利息。
4、当现券交易交割日为债权登记日(付息日的前一营业日)时,如日终或日终前已完成过户,债券利息归现券买入方,如过户失败,则债券利息仍归现券卖出方;当现券交易交割日为付息日时,债券利息归现券卖出方,因为债权登记日在交割日之前,债券还未办理过户。
5、请各结算成员在进行现券交易时,按以上注意事项确定利息的归属问题,以免发生差错。
一、公司债券付息登记日是哪天?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公司债债券登记日是付息日前两天(T-2),除息交易日为付息日前一天(T-1);国债债券登记日是付息日前一天(T-1),没有除息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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