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是什么罪
时间:2023-03-14 10:42:36 39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立案标准:(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一、请问下假药移交公安什么标准

具体标准是: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中国刑法中生产假药罪如何判刑?

在我国刑法中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涉嫌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等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生产假药的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假药中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会构成犯罪,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也会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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