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和占用有哪区别?
时间:2023-09-25 06:30:06 4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国家通过征用的方式,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收回了使用权。同时,对于城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可以采取征用的措施。这些行为需要经过法定审批程序。2、占用:一般是指非权利人占有土地,属于侵权行为。当然,此处所说占用属于侵权,一般情况下,在拥有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占用即为合法行为。

1.国家通过征用的方式,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收回了使用权。同时,对于城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可以采取征用的措施。这些行为需要经过法定审批程序,只有在经过审批后,才能被视为合法行为。

2、占用:一般是指非权利人占有土地,属于侵权行为。当然,此处所说占用属于侵权是一般情况下,在拥有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占用即为合法行为。

土 地 征 收 的 程 序 和 审 批 要 求

土地征收由哪些部门审批?根据素材1的内容,可以得知土地征收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则按照《征收土地方案》确定。在征地过程中,地方国土资源局需要履行《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法定职责,将征地的批准文号、补偿标准告知被征地农民,并保障其知情、确认、听证的权利。征地补偿费应当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因此,土地征收的审批部门为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的补偿标准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征地过程中进行公示和告知。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进行查询。同时,在征地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征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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