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体情况。(1)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假释之后,凭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释放、解除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
(2)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需要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
(3)应征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复员、转业时,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
(4)在国(境)外定居的人员,因私短期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的凭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但具有华侨身份的除外。
注销户口恢复办法有哪些
注销户口恢复办法:1、被逮捕、判刑的,当事日恩可待恢复人身自由后,凭羁押单位出具的证明,返乡申请恢复;2、应征入伍的公民,在退伍、复员、转业时,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可以申请恢复;3、注销户口恢复的其他办法。
《户口管理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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