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我和老婆的名字,可以只迁老婆的户口。
1、房子和户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房子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可以说是财富,是财产,是特殊的商品,看得见,摸得着。户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看不见,摸不着,是人口管理的一个要素。房子与户口有联系,因为户口里有人,人要住房子。但是,房子与户口不挂钩,拥有某地的户口,不一定要拥有某地的房子,拥有某地的房子,不一定拥有某地的户口。
2、房子写老公的名字,应该是房产证上写老公的名字。房产证上写老公的名字,从法律的角度说,这房子归老公个人所有,受法律保护。是共同财产,还是他个人财产,只有你们自己清楚,法律只保护房产证名字人。
3、老婆户口可以迁移到老公的户口本上,不可以迁移到老公房子上。
4、老婆的名字能不能写到老公房子的房产证上,这要看老公同意不同意,如果老公同意,到房产局办理手续就可以了,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产权就一人一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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