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逃跑了要如何解决
欠钱不还逃跑了,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你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例如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
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欠钱不还没有钱要如何处理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出借人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如果确实没有钱的,法院会中止执行,等有钱以后继续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n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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