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受理;
二、调查核实;
三、一榜公示;
四、乡(镇)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查;
五、二榜公示;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危改领导小组审批;
七、三榜公示;
八、批准改造。
一、农村危房拆房补偿标准
因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各地农村危房拆除的补偿标准也会存在差异。以安徽为例,具体如下:1、安徽农村危改改造补助标准主要是根据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农户贫困程度等进行划分标准,但是会对深度贫困户倾斜支持。2、属D级的农村危房,原则上需拆除重建,危改改造资金一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未付,重建房屋户均补贴2万元。3、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国家扶贫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户均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县(市、区),省财政户均补助
2000元。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新规定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权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三、国家对农村没有宅基地的人咋处理
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怎可以申请宅基地
1、在农村,一般三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办理流程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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