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可以做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可以由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必须是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罚。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
3、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5、个人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吗
代表是否可以注销公司,一般因情况而定:
1、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一般由清算组申请办理注销公司登记手续。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股份公司的股东如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协商,或者股东单方面要求,股东应得到相应财产;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可以注销,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注销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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