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基本权利,是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查账权行使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对于持股数量和持股时间并无限制。另外,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一、大股东不分红不让查账怎么办
大股东不分红,不让查账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大股东不分红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按照分配方案分红,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2、大股东不让查账的,公司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让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进行查阅。
二、股东转让股份后还可以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吗
股东转让股份后还可以查阅公司财务报表,但是只能查阅其担任股东期间的公司财务报表。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三、股东有权查看股东名册的背景资料吗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全文6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