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对于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的,是有效的,而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续租的最长期限也是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的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
2、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条款;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签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6、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不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究竟是多久
合同的法律效力最长是永久有效的,法律对此并未作出限制,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终止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失效。但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租赁合同不解除有效吗?
不解除租赁合同也不是一直有效的。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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