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犯罪案件在处理过程中的审核和分工。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公安局和刑侦队的审核,派出所负责接受案件并立案。抓捕后,案件移交给公安局。公安局会在37天内向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发出逮捕令,并在逮捕令发出后的15天内将其移交给检察院。一般情况下,公安局必须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37天内向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发出逮捕令,并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
所有犯罪案件都必须经过公安局和刑侦队的审核。派出所负责接受案件并立案。抓捕后,案件移交给公安局。公安局会在37天内向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发出逮捕令,并在逮捕令发出后的15天内将其移交给检察院。一般情况下,公安局必须在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的37天内向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发出逮捕令,并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
派出所接到案件后需要进行哪些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派出所接到案件后需要进行以下操作:首先,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性质等;其次,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案件情况,固定证据;接着,进行询问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然后,进行现场笔录,记录案件相关信息;最后,根据案件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同时,派出所还需要对案件进行审核,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以上是关于犯罪案件处理流程的说明。可以看出,这个过程需要各个部门的协同合作,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同时,对案件进行审核是派出所的重要职责之一,可以保障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最终,案件将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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