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抵销的债务包括:
1、按照债务的性质不能抵销的,比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
2、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
3、按照当事人约定不能抵销的。
一、如何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解除的方式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3、债务相互抵销;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解除合同的约定事由发生;7、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而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
三、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有哪些呢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有:
1.债务人可以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或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等情况下,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2.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4.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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