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掉1000万人民币,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故意毁损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一、使用假人民币是否犯法
知道是假人民币但继续持有或使用是违法的。明知是伪造货币并持有、使用,总面额超过4000元的,应当予以起诉。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并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罚款1万元以下。
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拒收硬币会受到什么处罚
拒收人民币的可能将面临行政警告等处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对于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行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如果在一个月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行为的,将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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