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文字在讲述车主与司机之间的责任问题。如果存在雇佣关系,且司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无权向司机追偿;若司机导致行人死亡,车主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后,无权向司机追偿;若存在雇佣关系,且司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有权向司机追偿;若不存在雇佣关系,但司机导致行人死亡,车主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后,有权向司机追偿。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
1.如果车主与司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但司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车主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车主无权向司机追偿。
2.如果车主与司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但司机导致行人死亡,那么车主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后,无权向司机追偿。
3.如果车主与司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且司机对撞死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车主有权向司机追偿。
4.如果车主与司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但司机导致行人死亡,那么车主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后,有权向司机追偿。
司 机 有 重 大 过 失 车 主 有 权 向 其 追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致害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机动车使用人请求赔偿。机动车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这意味着,如果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车主有权向其追偿。同时,机动车使用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可以要求二者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段话阐述了车主与司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时,司机的过失导致交通事故时,车主的赔偿责任和追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致害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机动车使用人请求赔偿。因此,车主有权向司机追偿,同时机动车使用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可以要求二者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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