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多个债务人时,如果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且难以确定各债务人之间的份额,可以视为各债务人拥有相同的份额。如果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在处理多个债务人时,若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且难以确定各债务人之间的份额,则可视为各债务人拥有相同的份额。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连 带 债 务 人 如 何 就 超 出 部 分 向 其 他 债 务 人 追 偿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去世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遗产部分或全部承担债务。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愿意承担债务责任,则债权人可以起诉他们的继承人。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只能由债务人生前的部分遗产来承担债务。
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给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给付义务。在连带债务全部清偿之前,全部债务人对未履行部分仍负连带义务。
因此,当债务人去世时,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债务人的遗产或连带债务人中的其他债务人承担债务。而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其他债务人不愿意或无法承担债务责任,债权人可以考虑起诉其他债务人。
在处理多个债务人时,如果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且难以确定各债务人之间的份额,则可视为各债务人拥有相同的份额。债权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债务人的遗产或连带债务人中的其他债务人承担债务。当债务人去世时,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的遗产或连带债务人中的其他债务人承担债务,也可以起诉其他债务人。而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其他债务人不愿意或无法承担债务责任,债权人可以考虑起诉其他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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