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闯红灯,但是属于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扩展资料: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
4312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
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
60230,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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