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一情形不再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一、办结婚证需不需要签字
办结婚证需要签字。结婚证不违反婚姻登记制度,但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双方是否自愿。非自愿婚姻违反了婚姻的基本原则,婚姻无效;如果当时是自愿的,只有以下四种情况下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二、旁系三代和四代能不能结婚
旁系三代和四代能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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