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抚养费是指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有特定用途的,当孩子死亡时,支付抚养费的对象不再存在,特定用途消失,所以支付的抚养费,扣除已经使用的部分,包括生活费、教育费、治疗费、葬礼费等必要费用,支付方有权要求返还剩下的部分。例如,孩子吃蛋糕,给他十元,告诉他买蛋糕不要买别的过了一会儿,孩子回来说蛋糕是6元,还剩4元。这四块钱最后怎么办,是的,肯定是要给的,不能直接属于孩子的钱,也就是说没用完的抚养费,不能作为孩子的遗产处理。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方式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给付的方式:
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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