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男性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符合法定情况的除外,具体来说,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婚姻事实已经实现,不支持退款。如因婚前彩礼给男方造成个人生活困难,可要求退款。根据相关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可以要求男方退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生活困难的。
无效婚姻退还彩礼吗
1、婚姻无效不一定要退还彩礼。
2、《民法典》对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没有作出规定,如果因彩礼退还问题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实践中,若是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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