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将我市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收入申请标准及住房申请标准公布如下:
1、2013年度廉租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650元以下(含650元)。
2、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530元以下(含1530元)。
3、201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1530元以下(含1530元)。
4、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标准为人均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全文3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